中原文化遗产侵权第一案——
开封斗鸡传人状告《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二)
——法庭舌辩。
法庭巧簧舌战透视媒体素养原来如此
《老记见证》联合报道 资深记者 聂志义 摄影报道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堂堂国家著名杂志,怎么这么厚颜无耻到如此地步呀,唉,真给媒体丢人,他们竟敢在大庭广众的法庭上都会脸不红的信口雌黄欺负一个已经被他们伤害过的老人,社会和百姓还怎么能指望这样的这些败类为净化鼓与呼呀呢?”一位参加庭审的开封市民在走出法庭后气愤的向记者宣泄着胸中的愤懑,说的连记者的脸都有些发烧。
开庭日期是2010年10月28日,时间是上午9点,当记者提前赶到时,得到原告老蔡的律师李奕瑾通知说,开庭地点改为开封中院审判庭了,在法庭上记着没有见到今天的三位主角出场,问其原因得知,因为《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拒不提供文章作者张万新的真是地址和联系方式,所以原告不得不撤消了对张万新的起诉,不然就要等找到张万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才能开庭,这样就是因张万新的缺席而推迟开庭(大家都猜测这个人是杂志社炮制出来的,因为,既然他们都敢在文章中把蔡尚海的名字去掉,炮制了一个“费有充”怎么就不敢再---)所以,为了早些替老蔡讨个公道,律师经过同老蔡协商向法庭提出了撤销对张万新的起诉请求。
第二个是《中国国家地理》的主要领导没有到庭,找了个女代理人替代,而作为本地开封的被告田野也没有出庭,而是找来了一对男女律师来替代。
说起这场让老蔡气得半死的官司原因还要从好几年前说起:那是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老蔡如约接受了当地一个自由撰稿人的采访和拍摄,虽然不是正规的媒体记者采访,但是老蔡依然很重视的接待和配合了他们的“摆布”,几天后采访拍摄结束了,老蔡就在家一直等着报道刊发的好消息,可是时间过去了很久却一直未见到原来的那位自由撰稿人的报道刊发。
正当老蔡以为遇到了骗子的时候,有位朋友说,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老蔡的很多照片和故事,可是奇怪的却是,整篇文章连标点都算上就是没有老蔡的一个名字和姓氏,听说后,老蔡很是恼火,于是,他还专门进京托人买回来几本载有他照片和故事却没有名字的杂志,这本杂志就是《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文章就刊发在2008年7月的总第573期里面的130页-137页,其中使用老蔡的本人照片一大一小两张照片,其他配图8张。
蔡尚海变成了费有充,有名有姓的自己愣是让一篇文章给背叛了祖宗了。这让老蔡很不能理解。再说你这照片都发表了一年了,谁发表的,也没有问老蔡一句同意不同意呀。老蔡强忍着把文章读完,没想到,这文章一细看呀,更可气了。除了那个开封本地的摄影师田野外,另一位属有撰文名字的那位并非是原来到老蔡鸡场采访的人,想一问究竟的老蔡曾无数次电话联系拍摄的那个田野可就是始终无缘与君相见。
为此,老蔡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和图片摄像者田野一同告上了法庭。以杂志侵犯自己肖像权、名誉权为由要求被告在杂志、报纸、网络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人民币6万元。老蔡又准备他的开斗生涯。如果那个不负责任的杂志再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话,他将通过法律形式,与之大斗三百回合,在他的有生之年再将他的斗鸡精神发扬到极致,将斗争进行到底。
在庭审的近四个小时中,双方的舌战很是火爆。
田野代理人称:田野只作为摄影师只负责拍摄图片,至于杂志上所刊登文字内容是别人写的,这与田野没啥关系,所以,田野没有责任也不应该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而刊登该篇文章和图片的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代理人则称:本身也是弘扬文化,这只是写作的一种方法。费有充确实是他们虚拟的一个人物,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他们之所以这样写,那完全是写作的需要,所以也没有过错,也拒绝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双方为此展开激烈的辩论。
庭审最后当审判长问原被告双方:可否同意调解时。
老蔡和代理律师回应:同意调解。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代理人称:自己只被授权一般代理,所以等回去询问杂志社领导后再说。
田野代理人虽然开始态度强硬,但是最后也同意了调解。

一大早,工作人员就开始布置法庭了。
 漂亮的书记员在认真的检查庭审的程序和材料。
 原告律师也在最后一遍核实证人的身份。
 媒体同行准备设备就绪。
 媒体、原被告双反和旁听的市民也都陆续进入法庭。
 原告老蔡和他的代理律师。
 记者趁开庭前的点滴时间拍摄素材。
 这就是今天的主角代表。


今天的审判长有开封龙亭人民法院的副院长程向辉亲自担任。
 朱长勇是本案件的执行主审法官。
 王培霞则是以细腻耐心著称的女法官。
 开庭后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和注意事项。
 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
 庭审的序幕开始拉开了。

原告代理律师开始陈述诉由和原因。
 河南新农村频道的记者干的活不比大老爷们轻多少。
 焦点锁定。
 互通有无,情报共享。
 指点迷津
 开始巧簧
 审判长不断地重申法庭纪律。
 法警将原告老蔡提交的证据转给三位代理人查看。
 对于没有证人到庭的的证据,
这位代表《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的女士一概不认账。
 对于为什么没有在文章中注明文章主人公,
该女士称:是因为文章写作方法艺术。
 最实在的录音方法。
 被告田野摄影大师的代理人认为,摄影只会拍照,文字内容是文章作者的事情。
 既然田野只会摄影与文字没有关系,也就自然不该承担赔偿了。
 证人开始走进法庭。
 证人有些紧张,因为座位有些和大家不对等。
 女士对证人的证词很不理解。
 对于证言证人要签字负责的。
 玩了三十多年斗鸡的七旬老人拖着病残之躯走进了法庭。
 证人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
 老人最生气的就是,你杂志社无端的把别人的名字改了,还说没有错误。
 老证人做完证词后,竟气的手脚发抖,只有在法警的帮助下才站了起来。
 文字记者施展的自己的绝活。
 原告老蔡忍不住了。
 原来被告拿出了没有经过老蔡允许的录音来证明,
为《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拍摄时,老蔡是知道的。
 老蔡很生气这种卑鄙勾当:我是让你拍摄采访了,可谁让你把我的名字给改了?
 老蔡质问:“你们有没有和我签约和通知我文章发表了?”
 老蔡气愤:你们口口声声说是来宣传我们文化遗产来了,
可事实是在糟蹋,在破坏我们民族的国魂精粹。
 老蔡很生气,老蔡很激动结果撑不住了。
 大家都很担心老蔡的心脏和血压。
 女士有些底气不足了。捂着嘴不说话。
 老记者用的是新潮的记录方法。
 田野请来的大律师,在庭审刚刚结束竟然在法庭里抽起烟了,
不知道他知不知道在公众场所抽烟是要被拘留的呀。
 女士说:她领导给她的权利是一般代理没有决定权,一切要回去汇报的。
 面对媒体的问题,女士回答不上来了。
 后来不好回答无可奉告,溜之大吉。
 老蔡在签署文件时心情平和很多。
 审判长说,审理这类案件还是第一次。

老蔡离开法庭急匆匆回家的第一件事
就是赶紧把饿了一上午的宝贝们喂些食。
 这些文化象征的斗鸡很有灵气。

为了给主人打气,斗鸡还当着记者们的镜头表演了一场:
法庭内人斗伤身伤情,法庭外鸡斗健身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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